第一条 本会定名:医鸣会。
第二条 本会是由来自国内外医疗/医药&大健康知名医疗软件企业CEO、CIO、CTO、COO等信息技术、数字化相关负责人及优秀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商组成的联合性团体。
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:相互尊重,平等诚信;乐于分享,合作共赢。
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上海。
第六条 业务范围:
(一)THOC全国医疗大会;
(二)城市垂直领域主题沙龙:
(三)组织休息娱乐活动;
(四)线上线下培训大咖讲座;
(五)业务资源对接;
第七条自愿加入本会,自由退出本会,但需遵守本会制度。
第八条 非本会会员而对本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,经本会理事会通过,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。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,经理事会通过,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。
第九条 本会为所有会员统一编号并发放“THO会员卡”,该卡是本会专属的纪念卡片,也是会员身份证明。
第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。理事从各省会长产生,由会长聘任,组成理事会。理事会任期1年。
第十一条 理事会职责:
(一)对外代表本会,对内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;
(二)选举和免除副会长、秘书长,提出下届理事会理事初步人选;
(三)讨论和确定本会工作的方针、计划及重大问题;
(四)解释和修改本章程;
(五)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,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,任免机构负责人;
(六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。
第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四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;名誉会长、副会长若干人;秘书长一人;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第十五条 名誉会长由会长聘任。副会长、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秘书长可以兼职。
第十六条 本会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在本会内有较大影响;
(二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三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十七条 本会会长经集团董事会选举产生。
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: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(三)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四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二十条 本会在秘书长的主持下,会员联络处,处理会员与本会的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会费;
(二)赞助;
(三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由会长负责管理。本会执行国家规定和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理事会的监督。
第二十四条 本会终止活动或解散,必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第二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22年1 月1日生效。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通过审查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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